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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桥城中村改造项目(FT00-0608-0003、0005、FT00-0609-001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5-11-13

1.地块概况
       太平桥城中村改造项目(FT00-0608-0003、0005、FT00-0609-0013地块)位于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四至范围:FT00-0608-0003地块东至华源二里小区、南至精图小区、西至丽泽16号购物中心、北至西局东街;FT00-0608-0005地块东至金唐小区、南至首科大厦、西至西局西巷,北至华源一里。FT00-0609-0013地块东至马连道村停车场、南至规划卫强路、西至规划马连道路,北至瑞莲家园。调查面积:FT00-0608-0003地块15938.047m2,FT00-0608-0005地块13637.086m2,FT00-0609-0013地块12090.96m2,总调查面积41666.093m2
2.调查结论
         通过污染识别分析,调查地块内及周边800m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关注污染物为VOCs(苯、甲苯、二甲苯)、SVOCs(多环芳烃、苯胺)、重金属(砷、锌)、石油烃(C10~C40),通过淋溶下渗、地下水迁移、大气沉降,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本次调查工作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采样分析,进一步验证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受到关注污染物污染。
        本次调查在调查地块内布设19个土壤采样点,9口地下水检测井。共采集并检测土壤样品89个(11个现场平行样)、地下水样品12个(3个现场平行样)。
     (1)根据土壤检测结果分析,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样品中除了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以N计)其余检测项目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值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鉴于调查地块地下水不再作为饮用水源使用,故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太平桥城中村改造项目(FT00-0608-0003、0005、FT00-0609-0013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该地块可进一步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