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团城湖至第九水厂输水工程(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团城湖至第九水厂输水工程(二期)
建设单位:北京市水务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建设地点:团城湖调节池环线分水口末端,终点至龙背村闸站二期控制闸室。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18331942492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项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等文件,详见附件